开设赌场通过“抽水”牟利数十万元
2013年4月,郭美美在网上晒出500万赌场筹码,并称“赢了钱回来做善事”。2013年5月,郭美美在微博贴出银行消费短信通知及卡内51亿多元的余额,一时间再次舆论哗然。但有网友很快发现,虽然小数点前面的数字让人眼花缭乱,但小数点之后的角分位却蹊跷地出现两个零,明显不符合计数规则。
2014年7月14日,随着北京警方公布了郭美美涉嫌赌博罪被抓的消息,郭美美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。警方查明,郭美美嗜赌成性,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、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。2012年底,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,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。2013年2月,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,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,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.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。随后,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、筹码、POS机。
郭美美每次都聘请专业发牌手,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,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“朋友”上门赌博,她本人抽取3%至5%的返点作为“水钱”。警方初步核实,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,她个人通过“抽水”非法牟利数十万元。
承认卖淫
性交易一次收数十万元
在警方调查过程中,除了交代自己涉嫌的赌博犯罪,郭美美还交代,在网络上疯狂炒作自己的同时,她也在用另外一种方式在赚钱——出卖肉体。郭美美称,“红会事件”后,知道郭美美这个名字的人很多。“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,还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的,但我不会去,因为我这个人好面子。”但事实并非如此,据警方调查,通过网上联络、熟人介绍以及主动搭讪等方式,郭美美多次进行性交易,最高的一次多达数十万元。
郭美美供述称,她签约一家演艺公司,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“夜场商演”,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,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。但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,郭美美所谓的“商演”其实不足20场,更多的却是借“商演”为名从事性交易。郭美美交代,2013年7月,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,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,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,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,与其发生了性关系。郭美美回到北京后,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。
郭美美其人
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。经警方调查,其父有诈骗前科,其母长期经营洗浴、桑拿、茶艺,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。
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,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、湖南益阳等地念书,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。毕业后成为“北漂”,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,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。
为炫耀和出名,郭美美在个人微博上把认证从“演员歌手”更名为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,并发布豪车、奢侈品等炫耀奢华生活方式的照片,将与她本人无任何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,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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